7月1日開始,浙江將全面開展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屆時,已列入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的超限超載貨運車輛一旦行駛到高速公路收費站,如果不按時接受處罰進行整改,就會被引導和勸返。
哪些車會被納入“違法失信清單”?遇到哪些特殊情況可以提出申訴?記者采訪了浙江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
何種車輛列入“違法失信清單”?
違法超限運輸車輛經過高速公路收費站,產生計重收費數據被判定為“超限超載”,該車輛即被列入“違法失信清單”。
在清單上的車輛將被加強監測和檢查,在駛入浙江省高速公路前,將被引導至附近超限運輸檢測站(點)進行精檢。未處理的違法失信車輛會被引導和勸返。
非現場執法信息數據如何判定?
目前,浙江全省已經建設完成高速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平臺系統,實現與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計重數據的互聯互通。
浙江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平臺定期統一歸集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車輛計重收費數據,對非現場執法信息數據進行“違法判定”,并將判定結果下發各市治超非現場執法平臺,在當地交通外網或政務服務網對相關車輛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生成“違法失信清單”。
如何從“違法失信清單”中移除?
列入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的車輛,到指定處理窗口接受處罰后,平臺數據交換更新,車輛相關信息即從“違法失信清單”中移除,車輛可以正常通行高速公路。
同時,為加強“最多跑一次”和便民服務,浙江省將推進高速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車輛異地處罰。
存在浙江省內高速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記錄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浙江全省各市高速公路治超執法任一處罰窗口就近實現“一站式處理”。
另外,治超非現場執法處罰決定書上還將附上財政支付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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