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交通報消息,自2019年7月10日起,交通運輸部在全國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清理行動。
通知明確,專項清理行動重點清理五個方面:
一、無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據,擅自在國道、省道上設置限高限寬設施的;
二、違反《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擅自在鄉道、村道上設置限高限寬
設施的;
三、限高限寬設施影響衛生急救和消防車輛應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隱患的;
四、利用限高限寬設施向通行車輛收費的;
五、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擅自在公路設置具有處罰功能的檢查卡點的。
限高架一直以來都被卡友們所詬病,限高架忽高忽低,不僅嚴重影響了卡友們的工作效率,甚至會威脅卡友們的生命安全!
而一旦發生有貨車撞毀限高桿/限高門/限高架的新聞,基本上車損不僅得不到賠償,還要賠限高架的損失,嚴重的還被抓去坐牢。難道限高架的建立者就沒有事先違規嗎?難道司機就應該完全承擔撞毀限高架的全部責任嗎?
大家不要忽略了,司機撞毀限高架要承擔全部責任可是需要一個前提,就是限高架的建立是否合法和合規。
那么,限高架是否合法呢?下面有個標準可以幫助大家作出判斷。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3.6.1條規定:一條公路應采用同一凈高。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凈高應為5.00m;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凈高應為4.50m。
規定中強調了“凈高”,也就是說,在這個高度以下不允許有任何障礙物,要確保規定高度內的空間完全暢通!即便是限高架也不行!
如果有,說明這條公路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公路不能交付使用。如果交付使用了,那么就是違法的。如果設置了限高架造成了車輛和人身損害,那么設計、建設、驗收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
根據《關于開展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清理行動的通知》明確,專項清理行動從 2019 年 7 月 10 日起至 12 月 31日止,為期半年,分為部署準備、排查評估、規范整治和總結完善階段。
雖說每個限高桿的設立都有一定的原因,但目前來說隨處可見的限高桿儼然成為了貨車行駛的一大障礙,經常讓貨運人頭疼不已。交通運輸部此次大力整治,希望能夠徹底根治限高桿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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